我对法律不是很了解,麻烦大家帮我解答下。 09年10月中旬,经我一朋友引荐, 认识一个人, 后来借他钱, 整整催了2个多月没还, 后来人消失了,电话号码也换了, 现在找我这所谓的朋友去打听那人下落, 他也不来管, 后来还是托别人, 帮我查出地址, 身份证明, 只是那地址,是个单位不是住宅, 这是为什么, 现在我只拿了一个借条, 没写借款日期,还款日期, 有签名和手印, 这样应该有效吧., 数目是2W人民币,我现在该怎么办, ? 万忙之中抽空给我想个办法,谢谢了, 我真的心急如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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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吧,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以办理财产保全。对方下落不明不影响你主张权利,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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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担保人吧,人间蒸发了可以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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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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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日期届满后起算诉讼时效,过程没有中止中断的话,2年诉讼时效届满,你起诉对方以此抗辩的,法院将不支持你还款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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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当在借条上签字,写清楚还钱的日期。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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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笔记鉴定,但提起诉讼前必须先找到当事人。你可以可以委托律师或自己查找,借款人是否有工作单位,是否有车辆、房产等财产,或者找其家属来进行协商。如果其确有财产或工作单位,当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在缺席审判后作出公告送达,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有单位的话,工资就属于其他可供财产,法院就可以在其工资中将欠款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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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答了,案子有风险,但是机会大于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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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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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