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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我刚来东莞一个月,本月14日开始在一家化工公司上班,做业务。24日下午提交辞职,公司同意辞职,但是他们拒绝发我工资,理由是我工作不积极,上班时间短,没有作出成绩。只肯发给我吃饭和住宿的共计202块钱,这202块钱是通过报销单签收的。上班11天,没有签合同,甚至连入职申请表没填,只填了个个人简历。劳动局有调解,但是对方还是拒绝发放,并说我要是想要,可以去法院告。调解不成,劳动局说我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间长,还不知道能不能解决,就算我胜诉,对方要不服,又不能强制执行,这样不是还有法院诉讼,我哪有那么多时间折腾。我怎么办,能不能找劳动稽查,他们能不能在查到公司违法后强制执行。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6-28 10:10: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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