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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电瓶车的时候,由于突然有人横穿到我前面,我一下子刹车不灵跌倒了并幢到了一个老人和小孩,于是本人带其去医院检查,CT拍片 老人小孩都检查过了,医生说没什么事 只是皮外伤 还给他们开了药,医药费都是由本人承担的,花了1千来块,可是出医院后,由于本人电瓶车还停在那里,钥匙也在他们那里,于是他们还要我们支付一千元的以后的复查费啊什么的!!我们说三天后一起去复查,若复查没事此事就算了结,可他们不同意,后报警后,警察认为也只是小事,人员也无大碍就让我们自己协商,于是就决定在给他们500元去复查,我想问,他们这么做合理吗? 还有如果医生说复查后说了没什么事了,他们以后还有理由问我们要这或那的费用吗?

交通事故
2010-06-27 15: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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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