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和男朋友决定买一套大点的房子准备结婚,由我出钱,而办理产权证时只登记了男友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俩关系破裂,即将分手,请问我是否可以索回这套房子?
因为是直接买房并办理的房产证,所以没有赠予合同及公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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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但具体要看怎么汇款和房产证时间等证据,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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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收集你当时汇款的证据及购房合同,并带齐所有资料与律师面谈,房子是否能成为你个人财产要具体分析才可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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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能证明是你出的钱,可以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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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还钱,或者索贿房子。能否成功,关键看你的证据和你如何去操作。
2.我此前成功处理过这类案件,若您在深圳,可随时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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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银行单据可以证明是你出的钱就能要回,如果男方不否认该事实,也可以要求他签字确认或录音,以保留证据。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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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