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把10万元钱放我这,我们没有立过任何字据,书面委托之类的东西,只有一张10万存折.他让我帮忙以高利息(民间流行的三分利)借给张某.结果我却以同样的利息借给了李某.之后朋友知道此事,并没有表示反对.还曾从李某手里收取了利息.没过多久,李某破产,无力归还本金和利息.现在朋友要起诉我.原因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把他的钱借给了别人,也从来没有收取过任何利息.要我陪付全部本金和利息.
请问:
朋友既然肯从李某收取利息.是不是证明他自己主观上同意我把钱借给李某.如果是这样,我还用承担责任吗?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如果朋友说钱给了我,而李某却说没接到那10万,我应该怎么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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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已经从李某手中获得过利息,就可以说明他明知你把钱出借的对方,而且没有提出异议可以认定为对该事的追认,所以这点你不用承担他所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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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证明他自己主观上愿意把钱借给李某,你不用承担责任
2.你们之间有证据证明你接收到钱了吗?
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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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他已经从李某手中获得过利息,就可以说明他明知你把钱出借的对方,所以这点你不用承担他所说的责任
2、要看你手里具体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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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不用承担责任。
2你把钱借给李某难道没有书面字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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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从李某那儿收取利息,代表他追认了你借给李某的行为。李某如果说没接到,那你就得靠证据来证明了。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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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处理比较复杂,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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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朋友同意把钱借给李某。如果不能证明,你好承担还款责任。
2.谁主张,谁举证,否则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败诉责任。
诉讼专业,建议您委托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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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承担责任,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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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