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7岁的老汉丧偶后,经人介绍与一个61岁的老太太没办结婚手续而一起生活了十二年,其间两位老人的生活费用均由老汉在外地工作的子女们提供。今年79岁的老汉患病行动不便,老汉子女在其父住院和出院后照顾了一段时间,便回单位上班了;在老汉子女回单位后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里,这两位老人便从吵架升级到打架,于是老太太提出让老汉给她3万元后从家中走出,不在老汉那一起生活了。老汉的子女当然不同意支付给老太太3万元,可老汉的子女又不便和一个目不识丁的老太太能讲得通其道理。而老太太的儿子在外地一个城市打工,没尽赡养义务,可老汉的子女就是找不来老太太的儿子来面述赡养之理(注自2009年11月起,老太太所幸开始拥有低保待遇),于是老汉在与老太太的争吵中度日如年;老汉的子女们也苦无解决良策!期望能得到法律知识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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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给她请回家,也可以送她到社会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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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给老太太钱,她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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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