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薛,今年38岁,我家在县北关村,现居住的房屋是我与妻子99年所盖,办有建房证,但没有房产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58年我爷爷的名字,后来种种原因没有更换新证。1996年我母亲去世,1997父亲再婚后一直住在女方家里,1999年,我房子建成后,父亲想搬回来和我们一起住。我随即将父亲和继母一起接回家里,2010年,我父亲身患重病,神志不清,必须做心脏手术,需要大笔费用。我想将房子卖掉,给父亲治病。可是继母不同意卖房,我听说想卖房(因为土地使用证的关系)还要继母的签字是吗?我需要什么证明,才能将房子卖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