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在09年借了10000元给我的男友。当初借钱时他说只借用几个月就还,可是现在一年多了也不还.现在人到湖南工作了电话也改了。 虽然我只是个打工妹,没什么钱.对钱也没什么好感甚至还有些讨厌它的腥味.可是当我不小心得了妇科症的时候才知道原来钱在急用的时候是如此的重要! 我试过报警,警察说这是民事经济纠纷,要我到法院起诉.我没有他的电话号码只有汇钱给他时的汇款条,有他向我借钱的邮件,还有一张他给我的借据(但署名却是我对他的昵称,)以及他的身分证号码。通过法院诉讼,需要请律师吗?请问我该怎样做才能讨回我的借款? 我热爱生活,可是如果我不能及时把我的症看好,我的下辈子也会跟着毁了。请帮帮我吧!!!

债权债务
2010-06-27 14: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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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