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你们。我五月份的时候报名参加了一个机构**创业联盟旗下的“**创业协会”的暑期创业挑战活动。参与者要缴纳900元的活动费用。我报名后由于暂时拿不出900元那么多钱,跟“**创业协会”的杨助理沟通后,她说我可以先交300元的订金,剩下的以后再补回去,我于是就把300元打到他们公司的账号上了,那个助理后来也把收据拿给我了。但是我后来实在是拿不出剩下的600元了,于是跟他们的助理说我不去参加这个活动了,他们的回答是根据他们公司的制度,他们是不会退给我那300元的定金的。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真的拿不回我的那300元了吗?

刑事案件
2010-06-26 14:06: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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