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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律师,谁能告诉我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呢?那么对犯罪集团成员的处罚是否相同?多谢回复

刑事案件
2010-06-26 14:24: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构成犯罪集团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②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③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确立这一原则,是因为首要分子是犯罪集团中出谋划策,计划安排犯罪,指挥其他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因此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都在首要分子的主观犯罪故意之中,也都是在他的组织、领导、指挥之下实施的,理应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犯罪集团中某个或某些成员超出在该犯罪集团预谋实施的犯罪以外独立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对这一行为首要分子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实施该犯罪行为的成员个人负责。
  • 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构成条件:1、人数较多。即三人以上;2、较为固定。表现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集团成员以首要分子为核心结合的比较紧密,实施一次或数次犯罪后,其组织形式往往继续存在;3、目的明确。犯罪集团的形成是为了反复多次实施一种或者数种犯罪行为。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照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责任。对于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于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郑州刑辩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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