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半年,已领结婚证。婚前女方有婚检,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不状况。结婚半年后,女方身体检查出问题,病情严重,并且生育小孩可能性小,现在病情还在恶化。女方因不想拖累男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因女方不可生育,病情严重,同意离婚,并且他要追回结婚时给女方的礼金和结婚时宴酒费用。
这种情况下:
一、女方是否可以不归还礼金及宴酒费用?
二、男方是否该支付一定的金钱给女方冶病?
三、 女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肯求对这种案例在行的律师给我解惑,在下代表女方及女方一家感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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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和婚宴费用。
如果是在婚内,男方必须给女方治病,但是如果离婚之后,很难要求男方出钱给女方治病。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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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不归还礼金及宴酒费;2、如女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男方支付一定的金钱给女方冶病:3、共同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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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过,因此礼金不能返还。酒宴费用要返还更加没有法律依据。
二、如果男方对女方生病没有过错,不需要支付。但出于道义可以补偿。
三、并没有证据证实女方不能生育,只是可能性小,且没有证据表明此病不能治愈,因此如果男方不讲道理,可以撤回要求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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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不归还礼金,而且还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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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不归还礼金及宴酒费用
2.夫妻又相互扶养的义务,男方应该支付一定的金钱给女方冶病
3.通过诉讼
但女方提出离婚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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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