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了公司资料后被告老板发现,但本人并没有把资料泄露出去,请问是否犯了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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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首先要看你复制的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如果不属于商业秘密,就谈不上侵犯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你复制的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要看是否符合上述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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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还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1、你所复制的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还需要认定
2、你的复制行为并没有造成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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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侵犯商业机密,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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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