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故意伤害被判缓刑,是判三缓四在2005年10月判的,是不是已经过了缓刑时间了,现在怎么办?去民警那里他说判三缓四是7年,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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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年得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犯罪或者违反规定,四年期满后三年得有期徒刑不再执行。判三缓四不是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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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法定条件下,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违反法律、法规和发现漏罪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的制度。缓四,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的考验期。不是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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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