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试用期已过,劳动合同已签,因与上司工作存在意见而产生分歧,上司要辞退她。1、辞退是口头通知,我方无证据;2、各项手续已遗交,包括厂牌等;3、向劳动部门申请要求赔偿,公司说未说要辞退她,并要她回公司上班,4、公司未买社保。
情况如上,我的问题是:
1、我方与公司无法和解,是否有必要申请仲裁;
2、申请仲裁能否以超过试用期仍未为员工购买社保为由;
3、申请仲裁后是否还要正常上班;
4、申请仲裁后何时能领取上班工资(只是为了出口气,让他花点钱摆平这件事就撤回仲裁申请),一般要多久,是撤回时就可以拿到钱吗;
5、是否可以随时撤回申请,然后领取工资;
6、申请仲裁有几分胜率
以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