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去年开设了一个小公司,我给我姐打工,并担任副经理职务,法人我姐,因为办公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行业资格证,所以被工商局调查,并处以15万的罚款,因为属于同行攻击,工商局渎职,处罚过重,并且在执行中多次出现违规操作。最后欺骗我姐签下处罚同意书,当时工商局负责我们人员(已被同行买通)告诉我接次同意书处罚款属于正常行为,没有强迫缴纳,于是我姐签字,中间没有收到任何催缴纳通知,但是过了半年后法院通知我姐,工商局起诉了她本人,要求强制执行罚款,但是我姐35岁,未婚,目前失业,个人名下仅有几百元存款,没有任何房产,车产,股票,基金,国债等,她所有个人存款都在海外账户。请问这种情况,法院怎么强行执行她?会不会执行我和我父母的财产?如果我姐目前个人没有任何财产,那以后会不会再执行,有没有执行期限,以后会不会我姐一有点个人国内存款就会被冻结呢?
-
不会执行你父母和你的财产,如果你们觉得处罚不当,建议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如果承认罚款,你姐姐一有点国内存款,很可能就被法院执行了。可来电咨询。
-
如果公司股东虚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可以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以后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时,恢复执行。其他人愿意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法院予以准许。
-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一般只执行公司的财产。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您好!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电话联系,把有关问题叙述清楚。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