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是在我们结婚后全款买了2套房子,
一套是我们婚后怀孕时卖掉了之前老房子后贴钱买的新的,房产证上面写的父母自己和儿子3个人的名字;
另外一套是男方父母考虑以后孩子上学问题又一次性付款买的学区房的期房,上面写了父母和儿子还有我和我孩子的名字,但是还没有交房没有房产证;
那请问是不是有权分这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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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产,一般认为是父母对自己儿子的单方赠与,你分不到.
第二套房产,你有五分之一产权.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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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这三套房屋你都有份额,但是由于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要等到离婚后才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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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如果你没有出资的,则属于男方的财产,女方没有份额。第二套你拥有五分之一的份额。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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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比较复杂。1、原来老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女方个人财产,则卖掉以后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贴钱买的房子,即使没有女方名字,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原来老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则女方由于名字不在产证上,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离婚时不能分割,只能等离婚后拿到了房产证才能重新起诉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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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子有你和孩子的份额,你连同孩子可以主张2/5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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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分割第二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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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你丈夫拥有的份额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第二套房你有份额,可以在房产完成登记后要求分割第二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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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