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9日中午11:00左右,我弟弟因工作需要到出差,在巡视商场时因工作忙忘记付款(价值37元的钱包),出门口时报警器发生报警,他当时很害怕就将未付款的钱包丢在商场门口走了,走了大概十米左右被商场保安的拦下,我弟弟由于害怕就没有承认拿商场的钱包,结果和商场的保安发生身体接触,保安脸有一点擦伤,后来商场的保安就报警了,派出所将我弟弟转到看守所。我与6月11日去派出所了解一下我弟弟的情况,派出所警察说:“你弟弟的事被立案涉嫌抢劫,37天后等消息。” 请问律师 : 1、这种事情属于涉嫌抢劫的范围吗? 2、根据法律这种偷窃行为会拘留多久? 3、警察调查案件需要37天吗? 4、警察是否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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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保安是轻微伤或无财产损失的话,应该不构成抢劫罪.如果方便请来电咨询,本律师才能作出客观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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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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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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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最长时间不超过37天,有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建议立即聘请律师会见,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查阅卷中证据资料,然后制定辩护方案,争取最轻处理,如有需要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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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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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发生身体接触的细节是什么,刑事案件从被抓开始计算,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拘留最多不超过37天就要逮捕,至少要半年左右才会有结果,建议立即聘请律师,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将来在检察院可以查阅案卷资料及证据,在法院阶段给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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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不应构成抢劫犯罪,因盗窃数额很小,也不构成盗窃罪。拘留不能超过14天,某些案件可达37天,本案不属于拘留时间达37天的情形。此案到目前应超过了期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及与了解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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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