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另一方都是摩托车相撞,现我负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对方手指受伤医院治疗、摩托车修理及务工费等等一共是19000元。我自己没有受伤。现在我实际应该赔偿给对方多少元?望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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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额约为对方损失的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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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你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驾驶的是机动车,有无投保交强险.如有投保交强险,应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偿付责任,超出限额部分按产次责任比例承担.如有疑问,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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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的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则医疗费由你在1万元限额内赔偿,摩托车修理费你在2000元内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你们责任比例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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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作为交通事故,先由各自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若没投保的话),之后按照责任案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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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