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李xx,年龄50岁,2010年的一天,他向往常一样去吴老板的工地上去工作,由于工地上的一堵墙没有安全标志,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了墙下干活,结果墙到下来,把他压在了墙下,导致眼睛瞎、手宏二头肌处的骨骼骨折、肺被压缩90%、肋骨多处压裂开,经过在贵阳医学院2个多月的治疗,现已好了70%,是由吴老板出钱治疗,现在吴老板只肯付3万RMB(3万RMB包括在医院里的治疗费用和护理人员的护理费及对受害人的补偿处理)来赔偿受害人,然而护理人员的工资都去了1万多了的,3万RMB是绝对不够补偿受害人的,说以我质询一下,到底该怎么赔偿,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