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借给一朋友7000元钱,有欠条,无借条,上有签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约定还款日期,说是去年8月底还。可一直到现在都没还。电话可以打通,但人找不到。每次都说要还,可到时间总有借口说还不了。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该以什么名义,需不需要我找到他人,只有欠条没借条有没有什么问题,还有就是如何防止执行难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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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找不到他人可以公告。执行问题如果他有工作的,可以执行工资或者社保费用。你能提供对方个人财产的,也可以执行。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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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你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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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在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任何人起诉都要承担有利和不利的后果。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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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不需要你直接找到人,这个由法院去送达。执行问题可以采取财产保全。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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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确有其人就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起诉,并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满意采纳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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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凭欠条起诉对方。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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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只要有他的地址就可以起诉,如果法院找不到他人,会公告送达,他再到时不出席庭审,法院会缺席审判。 一般有欠条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至于执行问题,只要他名下有财产,法院可以执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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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民事案由规定》取消了欠款纠纷案由,因此如果有欠条的话,仍然可以按照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因为欠条上已经明确你已经交付了借款,因此应该可以继续诉讼。可以起诉,需要明确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他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则须到南京法院起诉。财产保全,必须提供被告的银行账号、房产信息、股票信息、车辆信息等可执行财产线索,并交纳保全费、财产担保。律师费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收取。胜诉则进入执行阶段;败诉则无权再就本案重新起诉,只能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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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追回欠款,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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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