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际经济法中的CFR方式该怎样理解?它的买方和卖方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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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方主要责任:
1.负责在合同 规定 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船上,运往指定目的港,并给予买方充分的 通知 ;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 出口许可证 或其他核准证书;
3.负责办理 租船 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负责提供商业 发票 和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或商业 发票 等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6.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投保信息。
二、买方主要责任:
1.负责按合同 规定 支付价款;
2.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
3.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接受运输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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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回答要好大篇幅呢,这里只能简单回答。CFR属于成本加运费,是指在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的义务即是1,办理货物的凭证,清关,关税等。2,办理出口许可证,3,办理保险,运输合同,5,将货物交船,装船,6,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卖方的义务就是买方的权利。风险自货物越过船舷由买方承担。7,买方有义务办理进口关的一切事务和及时验货,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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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