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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初中二年级学生的家长,6月10日我家孩子和同学打架,原因是那同学有意找茬打我家孩子,两个打一个,结果我家还把那个同学鼻子给打坏了。当天下午我就带那孩子做了该做的和不该做的检查。开完了该开的7天点滴的药。 第二天那家我要2000元,什么误工费营养费,这不是明摆着讹诈吗?我不同意给,就这样,我门来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给我们讲清处理方式后,给两个孩子都做了事情发生经过的记录。然后让我们个看个的病,看好后去申请处理。这时那家的那个老人和我要昨天拍的片子和病历,要去住院看病。请问我已经给他门看完病了,他们还要去住院,还要请家教补课还要什么车费 ,明显是要讹诈我门啊,这事情我该怎么处理,是该给还是不给呢?该怎么个给法?是不是他家也要给我出要什么钱的手续?还是让他继续起诉呢? 事情发生这么多天了,我真的不甘心,我家孩子被欺负,那家孩子先打我家孩子,而且是两个打一个,难道我家孩子就该站着被打吗就不该还手吗?把他打坏了,我给看病还不行,还要讹诈我,他家该付什么样的责任呢?请各位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帮我!!给我一个方向!!

其它综合
2010-06-23 22:16:5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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