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个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是工程的,一般送货由工地负责人签字,一个月下来去公司结账,换正规结算单,有公司盖章,同时收回工地的小票。现在发生矛盾,对方公司说小票上的签字人不是他们公司的。(签字的有好几个人呢),有什么办法证明呢?
-
一、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若你能举证你们一向这样操作,已经形成商业惯例,那么你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三、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
鉴定。
-
你好,你们送货是由谁去送的?是物流公司还是你们自己的送货员?如果能证实货物送至其公司或其指定地点即可。另,向你公司购货是否有购货单之类凭证?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还是可以有办法的,如需帮助可直接联系丁正东律师。咨询不收费 !服务宗旨:“诚信执业、服务至上”!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