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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我买了部车,办的是银行的按揭分期付款。由于银行按揭需要担保人,我就找了我朋友帮我担保。但是车子使用人(行驶证)却是我朋友的。当时办理汽车按揭的时候我也在场,汽车销售公司说:买汽车银行分期付款,汽车使用权(行驶证)必须写银行担保人的名字。而且当时我朋友也说当银行办理下来之后,过段时间就把汽车过户给我,结果迟迟到现在也没过户。注:汽车每月的银行按揭钱我照付(直接付给我朋友本人,因为他担保的时候,银行办的卡是我朋友的),而我朋友也没给我出收据之类的有效字据。由于我担心怕以后我朋友翻脸或者其它......所以这2个月我没付银行的按揭钱,而银行则是在他的银行卡里面扣取的。而现在他就在逼我每月还银行按揭钱,以后万一他不承认的话我怎么才能证明那汽车是我的? 而我现在继续付银行按揭钱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对以后能证明这车是我的有效法律条件)?

刑事案件
2010-06-23 11: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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