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因支气管严于私人小门诊注射阿齐霉素+病毒唑,10分钟后出现过敏反映,后晕迷30分钟左右,送医大急救,检查中发现肌酐800多,伴有呼吸困难、心包积液、血压高压200多等。
后转肾脏科住院治疗,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7、8天后肌酐降至300多,但住院至12、13天时肌酐又至600多,15天出院时肌酐400多。
半月后医大门诊复查,肌酐700多,再次住院治疗,随即透析,现透析中。
请问这种情况可否鉴定医疗事故?有何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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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加病毒唑是针对支气管炎的用药,在用药上是没问题的。出现药物过敏与患者高敏体质有关,门诊的诊疗过程没问题。关键是到医院后,肌酐高时做了哪些处理处施?尿素氮指数?患者日出入量?建议将病历封存和复印,就近请医疗律师分析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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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司法鉴定。
若鉴定为医疗事故,你可以按照人损标准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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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医疗单位在诊疗过程中有无过错。先要核实诊所的资质,然后具体看用药的剂量有无问题,发生异常后有没有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损害结果和医疗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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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