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因单位加班到晚上8点下班,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伤,请问单位是否应该负担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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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为工伤,单位应依法赔偿。可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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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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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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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你叔叔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应按工伤标准对你叔叔赔偿。建议家属尽快与单位沟通,让单位做工伤认定,如单位未做,家属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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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