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从去年十月份进入湖北的一家企业在深圳的办事处工作的。工作至今老板都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购买任何保险,每个月还要上大小周,周六上班也没有工资,每个月还有压我们的押金,当时也没有跟我们说清楚什么时候能退还押金。直至前几日问到押金的事宜,他考虑了很久才回复我们说是要坐满一年半的时间才退,不做满的话就只能退还一部分的押金。这些都是我们辛辛苦苦工作挣来的钱,不想就这么白白的让老板给吞了。之前考虑过要去劳动部分申诉,但是经多方了解到,没有注册的公司不能申请仲裁,我想知道这件事情应该怎样解决!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