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单位组织我部门在某中学球场打羽毛球,因那段时间天气潮湿,该中学羽毛球场地板相当湿滑,地面都渗出水珠,但球场连块安全提示牌都没有。在打球过程中,我不甚跌倒,导致了左手肱骨颈骨折,受伤后,我迅速被同事送去医院,住院治疗等花了近7千元。住院期间,该球场负责人曾到医院看过我一次,并说了些什么像这种情况他们球场是没有责任的等等之类的话。
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能找球场要求赔偿吗?在我受伤那天,我们打球是买了单的,我也保留了单据,而且那天确实是因为球场场地原因,我2个同事也都摔倒,但没造成受伤。
烦请律师帮忙解答,小女子在此谢谢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