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进入了SF公司应聘客服专员,被业务主管招为了业务助理。开始她说业务助理基本工资1500元/月,使用3个月,前面有7天的培训,7天内走人没有工资,进入试用期那7天就有工资。
本人已经办理入职,进入试用期,也拿到了那7天的工资。该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每位员工都是签入职表的。所以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的第16天,公司要求给没有培训过的新员工培训7天,实际就培训了3天。在笔试考核上我没有通过。公司决定辞退我,给的理由是我不胜任工作职位。并要扣除我7天的工资,说那7天陪训没有工资的。经过本人的异议,公司又说我的职位是客服专员,基本工资为1000元,500元是绩效奖金,可以不给我的。
我向公司表示会采取合法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给我来电话说我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任何证据,他可以销毁我在公司的资料,叫我不要以个人的力量来对抗一个成立2年的大公司。并叫我去离职表上签字同意发放的工资金额和不再追究,才给我工资,否则将不会给我工资。
请问,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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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非常棘手!
公司第一个月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查明该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当!而且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规定,一些证据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如公司销毁你在公司的资料,那么公司将承担一些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你现在只能请求已成立的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要举证证明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合同确实很难,除非你手头有证据,也注意证据的保留!
毕竟你也没有工作多久!建议和公司进行协商,拿走属于你的工资即可,如依法维权,成本太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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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是试用期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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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才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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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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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