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前男友在他的网络博客里侮辱诽谤我,说了很多与事实不符并且很难听的话,部分内容还公开了我的一些隐私,用的词汇很脏而且影响很不好,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他没有指名道姓,但是身边的人都能看的出来是说我的。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告他么?该告侮辱诽谤还是侵犯名誉权?我现在已经把他的博客截图,还需要搜集其他证据么?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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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陈述来看,对方的诽谤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最好把对方博客的内容发过来,帮你分析一下是否造成了社会公众对你的社会评价的降低。只有博客截图还不够,还需要证据证明此博客就是本人的。需要周围的人证明该博客的内容指向的人就是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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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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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侵犯名誉权可以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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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告他,但是具体是以侮辱还是以诽谤为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你还需要搜集给你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其行为给你造成其他损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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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经许可公布您的部分隐私及散布虚假事实已经侵犯了您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您可以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并予以精神损害赔偿。如需帮助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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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其行为构成争权,收集证据,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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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你应当想法取证,最好请做一个网页公证!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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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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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