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前年问我借了10万(当时说给他外甥办厂,急需用钱,口头月利息2%)一共分3次借的,利息付了3月左右,突然告诉我,说钱不在他外甥那里,好象说借给放贷公司出事了,才告诉我的,之后的钱和利息都没给过,说要等放贷公司法律判下来才能还给我钱,现在那官司据说已经判下来了,但是还没还给我钱,我觉得他一开始就是在欺骗我。刚开始碍于朋友关系没有催他,现在他就说没钱,又不说什么时候还,现在打欠的时间快到两年了,害怕两年之后是不是借条无效了? 但是当时只有借据,上面没写归还日期,没写利息之类的,只有借款和署名。我该怎么办?这事属不属于欺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