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女)在回家途中遇一男子张乙企图对其施行抢劫,李某在反抗过程中将该男子打昏。由于受到惊吓,加上天已黄昏,李某便跑到附近一农户请求过夜。该农户家中当时只有一老太太张甲和女儿张丙在家,张甲安排李某和其女儿同睡。深夜,张甲的儿子回来(此人即企图抢劫李某之人)。张甲讲起白天之事,儿子从其母口中得知李某就睡在家中,遂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张甲告诉其子李某和其女儿各自所睡的位置,并要其子进去时不要点灯,以免将李某惊醒,这样就可趁其熟睡之机将其杀害。谁知李某因白天受惊吓而不能入睡,对两人的谈话内容听得十分清楚。鉴于当时已无法逃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便与同寝的已熟睡的张丙换了个位置。张乙摸黑进来后,用菜刀朝原来位置的人身上连砍数刀,结果将其妹妹砍死。李某趁混乱之机逃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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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女)在回家途中遇一男子张乙企图对其施行抢劫,李某在反抗过程中将该男子打昏,这个过程构成紧急避险。调换位置不属于紧急避险。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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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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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