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某欠我5万元,我和他要钱,他让我去银行贷款5万,我得到贷款后,由他还银行贷款。司某找了银行工作人员王某,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王某让我在贷款申请书和贷款合同上签了字,工作人员王某声称贷款未审批,借款申请和借款合同上的金额都不能填写,等审批后王某填写即可。借款合同上的收取贷款的账号我当时没带折,第二天,王某打电话告诉我找到了我原来在该银行贷款时提交的一个账号,贷款打到该账户即可。后来我的账号真的收到了5万元,因为先前司某答应还贷款,我没在意。4个月后,银行找我要钱,我才发现贷款金额是10万,合同上的账号是工作人员王某向司某提供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违法办理的。我收到的5万是司某收到10万后转给我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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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人骗了,你现在等于你有10万的银行贷款,你签的合同存在欺诈可以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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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但对超出的5万元你可以不予认可。银行工作人员与司某合伙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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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茌平人。你贷款,他还钱,就你讲的情况来看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合同没有约定,银行肯定不会直接找他要钱。你签的借款合同,当然要由你来还。问题是他欠你5万元的事有证据吗?贷款在那家银行办的?你是肯定上当了,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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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