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指标转让合同是以十万元的价格转让8号地块一套150平方的套房。对方先给九万,房子过完户再给一万元。现在过了七八年,期间对方并没有出现过.另一套房子是6号地块,158平方的商品房,是村里大队集体自建,费用全部是自己交齐的,目前还没领到房产证。现在有讨债公司上门声称之前跟我们之前签定建房指标转让合同的对方,授权让他们上门讨回九万块钱并且要加上利息。威胁并恐吓赶走了租住在里面的租客。
请问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比较好?是否可以查证这个人的真实?如果查证跟我们签定建房指标转让合同的人不存在,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