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差过程中我第一次先回家。没给公司请假.后来公司知道了。 2.出差过程中临时调整出差费用.并且没有打电话通知.而是发到公司新注册的企业邮箱里.这个邮箱之前我们都没用过.没有打电话通知过。 3.因为公司临时更改补助.导致我之前的费用超出报销范围.并且多拿3000元补助..如果不更改费用的情况下.补贴费用与出差消费费用持平.. 4.前两天给公司打电话申请出差费用时.公司就说按照之后更改过的公司出差费用我目前应该还有钱.所以没有出差补助打过来..我就走人了..请问这样直接走的话我有法律责任吗? (我当初进公司后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
我出差过程中..因为公司临时更改补贴..与公司发生争执..最后提出辞职.. 如果我现在不回公司报销之前的账务..会有什么后果吗?我现在直接走人的没跟公司说..出差补贴我多拿了3000元..(前提是我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请问会有什么后果....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