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买一套二手房,卖方契税单未满5年,为了少交税,现跟卖方协定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先预付卖方60%房款,余下部份以房产证去银行贷款,贷款及利息由我们支付,请问这样的协议双方签定后有效吗?如果满5年后卖方不同意将房子卖给我们了,我能胜诉吗?
-
有一定风险,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相关协议,结合你们的具体情况。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等问题,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是重要的协议最好办理相关的律师见证,增加协议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
双方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
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在五年内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并过户,你是不能向他人要求房子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