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事设计行业的,在进公司的时候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但是只有公司那里有一份,并没有留给我一份。保密协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上传、发送公司的文件,并规定了违约金10万。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紧张,我家住的比较远,必须赶地铁末班车回家,于是将手头正在做的几个文件发送到自己的邮箱,回家继续做。后来被公司装的监控软件监控出来,公司立即将我停职,还不给发放最后一个多月的工资,公司试用了我2个半月也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去了劳动调节部门,调解的结果依然是不发我工资。我想咨询的是我的行为是否触犯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建议我是否继续申请仲裁甚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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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你的行为不妥,但是公司不应当扣你的工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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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即使你违反了保密协议,他也无权扣发你的工资的。而且他规定的10万违约金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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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没有触犯保密协议,可劳动仲裁,并可获得双倍工资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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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就仲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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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就商业秘密问题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违约金。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约定如果不过分高于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则为有效。如果你说的情况违反了该协议的内容,或者违反了公司已经向你公示过的规章制度,则你已经违反了该保密协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但结果要看本案具体证据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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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