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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门面在半夜被小偷光顾了,损失财物大概两千多块钱,报案了,请求物业调出摄像头回放,但是物业说摄像头设备坏了,没办法提供。事后找到物业评理,答复是:“我们已经尽到责任了,每天晚上都有安保巡逻,也建议你们报警了,至于你门面被盗,你应该交给公安部门处理。对于这事,我们也感到很抱歉。” 然后每月还是照样一分不少的收我们的物业费(包括:垃圾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对于这事现在很纠结,水费和垃圾费我都可以交,但是物业费我就不愿意交了,但是他们说,这些都是需要一起交的,不能分开交。懂这方面的朋友,给我点意见或建议吧!!我正想如果物业停我的水我就没办法做生意了。 也有朋友建议说你去联系今报或者记者,去曝光他们!~~~ 我现在该怎么办比较好! 他们就没有责任吗?急需解决中~~ 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6-18 21:22: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