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法无明文不为罪”,如果法律条文没有规定该人犯罪的事项,司法人员只是按照危害结果的发生来推断谁为案件当事人?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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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案件的全过程没有一个合适的罪名概括,就可以按其中的一部分来定罪。具体你们的案子定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合理,你得向律师详细说明情况才能为你分析。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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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联系律师详细说明案情。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刘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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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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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交通事故是事故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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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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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