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8年11月坐朋友的车与另一辆车相撞致使右大腿粉碎性骨折,对方负主要责任。出事前我在一家矿业公司任职,为总工办地质工程师,年薪8万。每月领取6666元,以工资和野外津贴形式发放。   自出事后致今,公司就没给我发过薪水。目前在几方在进行赔偿调解。我要求按6666元/月赔偿我的误工费,但对方说太高。我的伤残鉴定是在2010年1月做的。   想咨询一下:1、我提的这个误工费能否得到赔偿?         2、我要出具一些什么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
2010-06-19 0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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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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