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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XX矿务局的职工,2002年3月21日宣布破产,我们的职工只得到了3.6万元的补偿,还扣去破产前为职工集资建房的1.1万元,(实际只补贴了5千-7千元),还在原单位工作,干的还是原来的工作,很多优惠政策,大家都不知道有那些?我们这个企业曾经为国家还外债40%,我们最终就得到了2.5万元,这就是我们的结局,许多职工也曾经上访,无结果,我们职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应该找哪些部门才能得到解决,请给与帮助.

其它综合
2010-06-19 00:08: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