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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我家快动迁,我家户口有6口人,里面有:户主是本人爸爸,妈妈、本人,爷爷、奶奶、姑姑!爷爷奶奶和姑姑是8年前迁至本人这,当时他们跪求保证如本人房子动迁绝不也影响我们的利益,只是临时暂挂户口,姑姑之前有分过房子,因双方有外遇协议离婚,并离婚得到一套一室半的房子,里面户主是姑姑,户口有爷爷奶奶,由于该离婚事情闹大随后把该房子卖掉,准备在其他地方买套房子,经他人介绍并与一男子同居,本月17日本人已找姑姑谈过户口迁移的事情,已大吵过,姑姑不同意把户口迁至叔叔那,但叔叔愿意接受姑姑的户口,有什么办法能最有效的让姑姑户口从本人户口迁到叔叔家? 2、今年10月姑姑办理退休,因与本人家庭纷争,她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开户口证明,这个证明是否有效?派出所是否能开这证明?

其它综合
2010-06-18 18:04: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无法强制她迁出户口,但是可以写下保证书确认不是安置对象。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你姑姑已经享受过一次动迁补偿,那么这次你姑姑即使户口在你家,也不是动迁安置对象。你姑姑开户口证明只需要身份证。可来电咨询。
  • 1、户口是不能让她迁走的,但可以确认不能享受动迁安置对象;2、一般凭本人身份证就能开出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 没办法强制其迁出。
  • 户口没办法强制迁走.但签订完拆迁协议并获得安置补偿后,你们可不分配给他们补偿,如果他们起诉主张权利,你们则可以他们是空挂户口为由进行抗辩.
    你所说的证明与本案无关.
  • 1、迁户口的问题只有协商解决。除非你姑姑当时有书面承诺不要拆迁利益,否则如果她属于安置人,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份额。2、只要她的户口在这里,派出所可以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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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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