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还没有离婚,母亲从孩子4个月时以工作忙为由就几乎不管孩子(工作忙已正实是说谎)。孩子是吃奶粉的。孩子不到15个月时母亲提出离婚,父亲不同意。后经法院判决不离婚。但母亲从2010年2月起再也没有看过孩子,也没有给过生活费。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由爷爷奶奶照看。所有开销都由父亲和爷爷奶奶出(提出离婚后更是如此)。
现在没有离婚我们认为做为母亲还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父亲和爷爷奶奶多次向母亲索要生活费都不给。所以,想提出用起诉的方法要孩子的生活费。
希望这方面的律师能给我们帮帮忙,这份起诉书该如何写?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