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辈留有遗产,房子一间,法院已判决为四人共同拥有.其中一人想要以超低价变为已有,其余三人不同意,想以市价出卖,他故意回避去国外,拒签出售协意,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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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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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共同共有情况下,除非共同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之外,共有人有重大理由请求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所以他如果想以超低价格出售自己的份额,对于减值部分,你们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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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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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