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7年9月入职,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有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9月至现在末签订劳动合同,我现要辞职,请问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金吗?如果可以,金额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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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补偿金,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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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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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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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补偿,包括07年至今的经济补偿金计算3个月以及09年至今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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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其次,除非公司有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地方,否则,由于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不能要求赔偿金,要分析具体情形才能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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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2009年10月—今);
2、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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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