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去年年底因为医疗事故的关系,偶然得知儿子的血型跟我的不一样,结果到汕头**医院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真的不是我的儿子,现在我想离婚,我想问的是:
1、在诉讼中我做的这个亲子鉴定能不能作为证据?
2、这个儿子是我养大的,现在30岁了,还没有成家立业,离婚后他肯定不是跟我,但是我能不能要求他或是女方赔偿这30年的抚养费?或是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3、对这个事情我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4、因为这是女方过错,分财产的时候我是不是能多分?对成年子女要不要分给他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