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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5月在一家茶馆打牌玩耍时,于人语言发生争执后,对方离去、大约半小时后。对方走进茶馆多话没说,扭住我就在腹部连捅三刀、血流不止。后经送往医院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经过11天的治疗、花费人民币18000元。现以回家疗养。医生说至少在半年后才能劳动。对方现在刑事拘留中!请问我如何申请民事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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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08:10: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