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几个关于取证的问题请问一下:
首先,我的工资都是发现金的,没有工资条等任何证明,请问我需要怎么对我的工资取证才有效?
另外,公司的员工手册违反法律,请问我需要怎么取证才有效?(员工手册只是一开始给大家看了一遍并签字,然后只能问人事部拿来看,无法复印)
谢谢大家回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如果案件涉及劳动报酬、公司规章制度方面的证据问题,你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由用人单位举证,单位保留有你签收现金的单据。
员工手册在仲裁时由用人单位举证其合法性,并指出员工违反了哪条以及该如何处理。
所以,你说的两样都不需要你举证。
-
如果没有经过公示,则不能生产效力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