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就我和妹妹两人,而我不在父亲身边,妹妹一直陪伴着父亲,所以我妹妹结婚时父亲对妹夫家的要求就是要他们和他同住,并且希望将来若有一子,要跟我父亲姓.因妹夫家是三兄弟,妹夫是最小的一个,所以对此要求也不置可否,而妹夫也不觉得有何不可.婚后妹夫就将户口迁至我们这边,妹妹他们已育有一子,三岁多,按照当初的约定孩子随我父亲姓,也就是孩子是随妈妈的姓.父亲是以种植为生,在他们婚后,父亲又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些土地,种植棉花,而妹夫家在近四年中是全家总动员并且倾心倾力地支持着我们家.如今,因其他原因,导致妹妹和妹夫有可能要离婚,那关于我妹妹他们俩这个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割?我妹夫是不是就应该是上门女婿?他是否享有其他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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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上门女婿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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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均分,上门不上门,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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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