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板于08年要求我们集资2万元说后期效益好了每个月多发1000元给我们,当时我们不是很愿意但因其多次找我们谈话,后来就每人拿出了1万元但因为老板要求是2万元,故其口头称借1万给我们,开了张集资款的收据2万元(收据是当时的财务写的,只写了集资款、投资,未写其他的标注,当时的老板也未签字只盖了公章),后期老板只发了2次(合:2000元),本金也未退还,一直要也要不回.现在离职了态度更是恶劣根本不愿意跟你好好谈这个事情。钱也要不回,其称以后公司状况好了在说,想咨询下这样的一张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如果打官司的话结果会是如何? 还有公司有拖欠工资到现在也一直未发,要钱也是这样的态度,一句话没钱

其它综合
2010-06-15 14:51: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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